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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China目前是由CTeX站和本站共同组建的一个中文TeX组织。欢迎广大TeX站加盟,共建TeX@China阵地。
附:CTUG论坛联盟管理规则(草案)
aloft / 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CTUG论坛联盟是CTUG(China TeX User Group)下的各论坛组成的联盟,
是CTUG的宣传窗口和成员的网上活动场所。以下简称联盟。
第2条 联盟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论坛管理,并接受CTUG理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加盟
第1条 论坛加入联盟采用自主原则。由站长向联盟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得
到同意后即可加入联盟。
第2条 加盟论坛有退出联盟的自由。
第3条 加盟论坛必须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管理。管理委员会有权开除联盟成员。
第三章 管理委员会
第1条 各论坛站长由论坛成立人担任或者由其指定。各加盟论坛站长自动成
为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每站一个名额)。
第2条 所有CTUG成员均有资格进入管理委员会。首先必须获得现任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提名并获得 2/3 委员通过。
第3条 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联盟重大问题。委员有义务参加会议。
第4条 有关联盟事务的文章一律以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发表。委员以个人名义
发表的文章仅代表本人观点,不得使用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委员的个
人言论如果导致联盟名誉受损将提交CTUG理事会处理。
第5条 委员以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发表发表文章时,必须征得多数委员的同意。
重要事务的处理,必须得到全体委员的同意。
第6条 管理委员会下设版务总管若干名。版务总管拥有管理联盟论坛各版面
的权力,代表管理委员会监督各版主的工作,并在版主和站长缺席时
代行版面管理的职责。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1条 联盟各论坛的版面以外的管理主要由各站长负责,管理委员会予以协
助。
第2条 联盟各论坛的 TEX相关版面设置原则上由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版主
任免也需要经过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3条 论坛非 TEX相关版面的设置在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下由站长决定,并任
免版主。
第4条 论坛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版主进行。管理委员会与站长原则上不予以干
涉。
第5条 对论坛管理工作的意见可以向站长申诉。如果涉及站长的工作则可以
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五章 版面管理
第1条 新版的申请必须有超过10人以上合格用户连名方可提出。申请方式:
将支持开版的所有合格用户的如上要求的信息由申请发起人统一提交
到论坛管理区。不重复开设性质相近或目的相同的版。管理委员会保
留决定开版与否的最终权利。
第2条 新版在建立后,若大部份所发表文章与当初申请时不符合,或版面在
实际内容上有重复性质,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合并或关闭。
第3条 论坛版面在版主没有明确声明的情况情况下,默认禁止灌水。
第六章 版主
第1条 凡是论坛的使用者都可申请为该论坛讨论区的版主。在职期间表现优
秀者,列为本论坛的荣誉站友,帐号给予永久保留的权力。
第2条 论坛每个版面设立版主1-3人。
第3条 各版主具有相等的权利,在双方有意见分歧时需互相协调,不得擅自
专断。如果协调不成可以提请站长和管理委员会决定。
第4条 新申请的版主在申请时必需先征得现任版主的同意,若双方意见有重
大不同则由站长和管理委员会裁决或提交到该版投票表决。如果现任
版主在提交新版主申请后十天内对该申请不发表意见将被视为同意申
请。
第5条 新批准的版主应在站上公布的特定时间内到论坛管理区签到,对于未
签到的版主,取消其版主权力及资格。
第6条 版主有权依管理规则和所自定的讨论区管理规则,执行其管理权力。
版主有责任依据开版申请确立并保持该版的风格和主题。
第7条 版主的责任为:建立该版的精华区、删除违反管理规定的文章、建立
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举行版内投票等相关事务。版主可以申请变更
版名,经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8条 版主应尽可能经常上站整理版面,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
使用者的问题,若该版内有争论,版主应保持中立立场并主动负起调
解的责任。若版面上出现蓄意灌水情况,版主应主动出面劝阻,并删
除灌水的文章。如遇因管理方面之重大争论,交由管理委员会裁决。
第9条 版主的罢免应由论坛上20人以上的连名提交,再交由站长举行投票,
必须由参与投票的 2/3 使用者同意罢免才能够通过。
第10条 版主如连续两个月未上站也将按辞职处理。对于不尽责的版主,由站
长或管理委员会委员先发信做口头上警告,如果情况仍未改善,站长
经管理委员会会议可取消其版主资格,并取消其再申请联盟论坛任何
讨论区版主职位的资格。
第七章 一般使用者
第1条 于联盟论坛注册并通过身份认证者为论坛合格使用者。
第2条 论坛的合格使用者享受合格使用者应有的一切权利。
第3条 论坛的合格使用者有维护论坛声誉的义务,其言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不得在讨论区中发布反动、色情、及其他违反本站规定的文章,
无论发表文章、在聊天室聊天、呼叫使用者聊天、发消息、发信以及
在自己的昵称、说明档、签名档中,均不能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包
含侮辱性言辞或含有引起多数用户反感的内容。不得在文章中附带指
向含有非法信息的站点的链接。不得使用本站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
为。用户的言论文责自负。
第八章 处罚规则
第1条 使用联盟论坛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聊天室或版面上发表
猥亵、色情和反政府言论而足以影响到联盟声誉者则关闭其权力,情
节严重者删除帐号。
第2条 论坛用户不得将同样或相近内容文章在同一论坛各讨论区张贴转载 5
次(含)以上。论坛严禁使用上站机、灌水机、进版机等非正常使用手
段,情节严重者删除帐号。
第3条 进行任何危害论坛安全和网络安全的行为的删除账号,情节严重的将
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4条 其它处罚规则以管理委员会讨论为准。
第九章 附则
第1条 本规则认定的灌水行为包括:
一、在版面上发表凑数而无实质内容的文章。
二、版主认定的在版面上发表与版面主题不符文章。
第2条 论坛的开放时间及开放范围由站长决定,报管理委员会备案,并事先
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预期与抗拒的事件而导致休站,于休
站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3条 论坛使用者因为在论坛的行为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
果自己负责,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本规则由CTUG论坛联盟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5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施行。
CTUG论坛联盟管理委员会
2002-05-03
hooklee建议修改稿与补充意见
CTUG论坛联盟管理规则(草案)
——hooklee建议修改稿与补充意见
【】中为hooklee建议部分文字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CTUG论坛联盟是CTUG(China TeX User Group)下的各论坛组成的联盟,
是CTUG的宣传窗口和成员的网上活动场所。以下简称联盟。
第2条 联盟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论坛管理,并接受CTUG理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CTUG是拟议中的中文TeX公益性学术组织,目前尚未成立,关于该组织的筹备工作,欢迎大家一起提出有益的建议,拟议中的CTUG组织包括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与下属机构三个部分。】
【在目前的情况下,论坛联盟管理委员会暂时负责人员联络,并组织筹委会,欢迎广大热心的CTeXer积极参与,如有意参加筹委会,并承担一些宣传和组织工作的,请在CTeX、ChinTeX两个论坛留言,或直接与站长、版主联络。】
【一旦CTUG可以组建,筹委会将自动解散,由广大CTeXer投票选举CTUG理事会成员,并组织相应下属结构,开展论坛管理、文档整理、系统开发、宣传工作。当然,为了达成这个目标,需要足够多的CTeXer们的参与,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目前已经有意进入筹委会成员包括:总协调人-aloft,eggs,成员-经典问题,happytex,hooklee。目前在CTeX、ChinTeX友情担任版主的钟圣俊老师、sarevok也建议自动进入筹委会。我们欢迎更多的CTeXer加入这个临时的筹委会,为CTUG的早日成立一起努力。筹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成立CTUG的理念,扩大论坛联盟的参与人数,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理事会选举。】
【顾问委员会将作为CTUG的学术引导和支持力量出现,希望各个高校、中科院的资深专家们支持我们的TeX事业!目前我们能联络到的专家还比较少,这也是筹委会的另一个职责。】
【在CTUG联盟任一个论坛注册,均可申请加入CTUG,成员身份的批准由各论坛版主负责,站长和论坛联盟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成员身份在管理委员会备案。在论坛等级达到一定级别,自动具有CTUG成员身份,达到更高的某个级别,可以自动成为CTUG长期成员,并有资格申请参选理事会。——鉴于目前论坛刚刚运行,第一届理事会的选举不受此限,一切以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加盟
第1条 论坛加入联盟采用自主原则。由站长向联盟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得
到同意后即可加入联盟。
第2条 加盟论坛有退出联盟的自由。
第3条 加盟论坛必须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管理。管理委员会有权开除联盟成员。
第三章 管理委员会
第1条 各论坛站长由论坛成立人担任或者由其指定。各加盟论坛站长自动成
为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每站一个名额)。
第2条 所有CTUG成员均有资格进入管理委员会。首先必须获得现任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提名并获得 2/3 委员通过。
【补充:如有两名以上的CTUG论坛联盟委员会委员提名,并获得CTUG成员(可视为论坛合法注册用户)投票通过(1/2或2/3),也可进入CTUG论坛联盟管理委员会。】
第3条 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联盟重大问题。委员有义务参加会议。
【因故连续不参与例会超过3次,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
第4条 有关联盟事务的文章一律以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发表。委员以个人名义
发表的文章仅代表本人观点,不得使用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委员的个
人言论如果导致联盟名誉受损将提交CTUG理事会处理。
第5条 委员以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发表发表文章时,必须征得多数委员的同意。
重要事务的处理,必须得到全体委员的同意。
第6条 管理委员会下设版务总管若干名。版务总管拥有管理联盟论坛各版面
的权力,代表管理委员会监督各版主的工作,并在版主和站长缺席时
代行版面管理的职责。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1条 联盟各论坛的版面以外的管理主要由各站长负责,管理委员会予以协
助。
第2条 联盟各论坛的 TEX相关版面设置原则上由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版主
任免也需要经过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3条 论坛非 TEX相关版面的设置在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下由站长决定,并任
免版主。
第4条 论坛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版主进行。管理委员会与站长原则上不予以干
涉。
第5条 对论坛管理工作的意见可以向站长申诉。如果涉及站长的工作则可以
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五章 版面管理
第1条 新版的申请必须有超过10人以上合格用户连名方可提出。申请方式:
将支持开版的所有合格用户的如上要求的信息由申请发起人统一提交
到论坛管理区。不重复开设性质相近或目的相同的版。管理委员会保
留决定开版与否的最终权利。
第2条 新版在建立后,若大部份所发表文章与当初申请时不符合,或版面在
实际内容上有重复性质,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合并或关闭。
第3条 论坛版面在版主没有明确声明的情况情况下,默认禁止灌水。
第六章 版主
第1条 凡是论坛的使用者都可申请为该论坛讨论区的版主。在职期间表现优
秀者,列为本论坛的荣誉站友,帐号给予永久保留的权力。
【永久帐号也意味着永久CTUG成员身份:-)】
第2条 论坛每个版面设立版主1-3人。
第3条 各版主具有相等的权利,在双方有意见分歧时需互相协调,不得擅自
专断。如果协调不成可以提请站长和管理委员会决定。
第4条 新申请的版主在申请时必需先征得现任版主的同意,若双方意见有重
大不同则由站长和管理委员会裁决或提交到该版投票表决。如果现任
版主在提交新版主申请后十天内对该申请不发表意见将被视为同意申
请。
第5条 新批准的版主应在站上公布的特定时间内到论坛管理区签到,对于未
签到的版主,取消其版主权力及资格。
第6条 版主有权依管理规则和所自定的讨论区管理规则,执行其管理权力。
版主有责任依据开版申请确立并保持该版的风格和主题。
第7条 版主的责任为:建立该版的精华区、删除违反管理规定的文章、建立
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举行版内投票等相关事务。版主可以申请变更
版名,经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8条 版主应尽可能经常上站整理版面,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
使用者的问题,若该版内有争论,版主应保持中立立场并主动负起调
解的责任。若版面上出现蓄意灌水情况,版主应主动出面劝阻,并删
除灌水的文章。如遇因管理方面之重大争论,交由管理委员会裁决。
第9条 版主的罢免应由论坛上20人以上的连名提交,再交由站长举行投票,
必须由参与投票的 2/3 使用者同意罢免才能够通过。
第10条 版主如连续两个月未上站也将按辞职处理。对于不尽责的版主,由站
长或管理委员会委员先发信做口头上警告,如果情况仍未改善,站长
经管理委员会会议可取消其版主资格,并取消其再申请联盟论坛任何
讨论区版主职位的资格。
第七章 一般使用者
第1条 于联盟论坛注册并通过身份认证者为论坛合格使用者。
第2条 论坛的合格使用者享受合格使用者应有的一切权利。
第3条 论坛的合格使用者有维护论坛声誉的义务,其言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不得在讨论区中发布反动、色情、及其他违反本站规定的文章,
无论发表文章、在聊天室聊天、呼叫使用者聊天、发消息、发信以及
在自己的昵称、说明档、签名档中,均不能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包
含侮辱性言辞或含有引起多数用户反感的内容。不得在文章中附带指
向含有非法信息的站点的链接。不得使用本站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
为。用户的言论文责自负。
第八章 处罚规则
第1条 使用联盟论坛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聊天室或版面上发表
猥亵、色情和反政府言论而足以影响到联盟声誉者则关闭其权力,情
节严重者删除帐号。
第2条 论坛用户不得将同样或相近内容文章在同一论坛各讨论区张贴转载 5
次(含)以上。论坛严禁使用上站机、灌水机、进版机等非正常使用手
段,情节严重者删除帐号。
第3条 进行任何危害论坛安全和网络安全的行为的删除账号,情节严重的将
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4条 其它处罚规则以管理委员会讨论为准。
第九章 附则
第1条 本规则认定的灌水行为包括:
一、在版面上发表凑数而无实质内容的文章。
二、版主认定的在版面上发表与版面主题不符文章。
第2条 论坛的开放时间及开放范围由站长决定,报管理委员会备案,并事先
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预期与抗拒的事件而导致休站,于休
站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3条 论坛使用者因为在论坛的行为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
果自己负责,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本规则由CTUG论坛联盟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5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施行。
CTUG论坛联盟管理委员会
2002-05-03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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